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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注册设立典当行的要求 |
在深圳注册设立典当行的要求
腾博国际成立于2005年8月,立足深圳十二年,专业为各类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成功办理过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公司、B险代理公司、基金销售许可证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等,更多详情可咨询腾博 刘先生 189-2379-4305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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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腾博国际**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平安金融中心70层&前海自贸区万科企业公馆25栋
一、什么是典当行?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行是指专门从事以财物作为质押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物换钱是典当的本质特征和运作模式。当户把自己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交付典当机构实际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从而换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使用。
二、典当行种类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回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各种地上定着物等;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
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三、 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八)融资性dan bao公司申请
四、注册资本要求 
典当注册机构各地规定不同,详情请来电
《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五、禁止行为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
(二)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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